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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中心血站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佛山人社网 2015-5-16 23:36:14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中心血站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5名。现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护士岗位2人,检验岗位1人,医生岗位1人,血源招募岗位1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佛山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

  (二)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
 
  数量
 
  年龄
 
  学历及其它要求
 
  岗位职责
 

  护士
 
  2
 
  45周岁以下
 
  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及全国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上岗证。2年以上(含2年)采供血机构工作经验。
 
  无偿献血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血液供应。
 

  检验
 
  1
 
  45周岁以下
 
  医学检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或以上职称,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上岗证。2年以上(含2年)采供血机构工作经验。
 
  无偿献血初筛、血液检测。
 

  医生
 
  1
 
  45周岁以下
 
  临床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生资格及全国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上岗证。2年以上(含2年)采供血机构工作经验。
 
  献血者体检及献血监护。
 

  血源招募
 
  1人
 
  4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上岗证。2年以上(含2年)采供血机构工作经验。
 
  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动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

      报考佛山市中心血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设岗位的,须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由于本次招聘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统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申报资料:2015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时至6月4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中心血站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1号7楼)。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0316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17:00时)。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采供血机构上岗证的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6月10 日9:00时至6月13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体检。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结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入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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